
有了自然人憑證,您就可利用網路享受目前各政府機關所提供的自然人憑證應用服務系統,真正享受「少用馬路,多用網路」的便捷性與高安全性。
一、申請人資格:
- 年滿18歲以上。
-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 在台灣設有戶籍。
- 未受監護宣告。
二、申辦地點:
申辦自然人憑證並無戶籍地限制,本人親至任一戶政事務所之自然人憑證申辦櫃檯辦理。
三、 應備證件及注意事項:
- 本人親辦:國民身分證正本、電子郵件帳號。
- 委託代辦:除憑證申請及憑證廢止須本人親自臨櫃辦理外,其他各項目均得委託他人至任一戶政事務所代為辦理,委託代辦除憑證停用、復用功能外,其餘均需攜帶委託人之自然人憑證。委託人及受委託人應先行填妥自然人憑證代辦事項委託書,由受委託人攜帶委託書及雙方之國民身分證正本至任一戶政事務所(不限戶籍所在地)辦理。
- 規費:IC卡工本費新臺幣250元。
因為卡片已印製申請人之姓名、卡號及有效期限,此卡已客製化完成,僅限申請人使用,若用戶於卡片印製完成後不願繼續使用卡片,因卡面已列印姓名且IC卡已寫入憑證,此卡無法給其它人使用,所以已完成印製之卡片不可申請退費,民眾申請前請考量清楚。 - 請使用者務必下載HiCOS卡片管理工具,並且使用HiCOS最新版本,方能完整支援自然人憑證之讀取及使用,以避免用戶PIN碼被鎖或是無法使用之情事發生。
- 卡片有效期限:
- 自然人憑證5年到期前憑證為有效狀態者,可繼續辦理展期3年,共計8年,申請期間為憑證到期前60天至有效期限屆滿後3年內。
- 每一張憑證展期僅限1次,展期後有效期限,即自憑證效期到期日起算3年。
- 為確保憑證使用之安全,憑證8年到期後自動失效,如仍有使用憑證之需求,請重新申請自然人憑證。
- 線上換發申請:8年效期到期欲換發者,可於憑證到期前60天及到期後1年內,且到期前為有效的自然人憑證,至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專屬網站點選「憑證作業」之「線上換發申請」,於線上申請並完成繳費後(自然人憑證IC卡工本費250元+掛號郵資處理費28元),該中心會以掛號郵寄予民眾,無須至戶政事務所臨櫃辦理。因線上換發申請後無法馬上拿到卡片,如無法等待卡片寄送時間(約7個工作天),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IC卡工本費250元及電子信箱,親至任一戶政事務所重新申請自然人憑證,當天即可領取卡片。
- 如何判斷自然人憑證效期:
- 檢視卡片上印刷日期:卡面上印刷日期為憑證使用5年之到期日。
- 至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專屬網站點選「憑證作業」之「檢視憑證IC卡資訊」:可查詢憑證IC卡資訊(卡號、發行者名稱、卡片持有者姓名、憑證期限)。
四、鎖卡解碼:
- 為安全起見,會在輸入3次錯誤的PIN碼時即被鎖住而無法使用。至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專屬網站點選「憑證作業」之「忘記PIN碼/鎖卡解碼」,輸入正確的用戶代碼才可解開並恢復自然人憑證之使用。
- 忘記用戶代碼:
- 臨櫃辦理用戶代碼變更:本人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及自然人憑證至任一戶政事務所變更用戶代碼或委託代辦;委託代辦時,委託人及受委託人應先行填妥自然人憑證代辦事項委託書,由受委託人攜帶委託書、委託人之自然人憑證及雙方之國民身分證正本至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
- 線上修改用戶代碼:至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進行線上作業,完成線上修改用戶代碼後,務必再進行鎖卡解碼作業,設定新PIN碼,讓卡片得以繼續使用。
五、憑證5年到期前60天起至有效期限屆滿後 3 年內,可進行自然人憑證展期作業,憑證需為有效狀態才能進行展期:
- 臨櫃展期:親自攜帶國民身分證與原憑證IC卡,親至任一戶政事務所(不限戶籍所在地)自然人憑證申辦櫃檯辦理憑證展期。
- 委託代辦:委託人及受委託人應先行填妥自然人憑證代辦事項委託書,由受委託人攜帶委託書及雙方之國民身分證正本至任一戶政事務所(不限戶籍所在地)之自然人憑證申辦櫃檯辦理。
- 線上展期:至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線上申請憑證展期。若無法順利於線上完成辦理展期者,可親至任一戶政事務所臨櫃展期或委託代辦。
※無論採用線上或者臨櫃辦理憑證展期均不收取費用。
六、線上預約申請(僅提供預約):
- 本所網站點選「便民服務/線上服務/桃園網路e指通」,選擇「申辦自然人憑證-線上申辦免憑證」,輸入相關資料、預約洽辦時間後送出。待收到簡訊或e-mail通知結案後,備妥國民身分證及規費250元,依約定時間至本所辦理。
- 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網路預約申請」進行線上預約申請。
- 欲申請自然人憑證IC卡者,依「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憑證實務作業基準」規定須本人臨櫃辦理,爲縮短等待及接觸時間,可先線上預約,並先於自然人憑證專屬網站/憑證作業/憑證申辦窗口RAC網頁之自然人憑證申請資料表填入相關資料,再於7日內本人攜帶國民身分證及250元規費至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當該憑證用戶政事務所臨櫃申辦時,戶政事務所註冊窗口僅輸入其身分證統一編號即可帶入該筆資料,可縮短註冊窗口登打資料時間,並確保資料正確性。
七、若發現自然人憑證IC卡遺失時該如何處理?
若發現自然人憑證IC卡遺失時,可至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網站申請憑證暫時停用,以用戶代碼及IC卡卡號進行停用,欲查詢IC卡卡號,可至「憑證作業」之「查詢憑證簽發情形」查詢。或由本人至戶政事務所辦理停用與廢止或委託代辦停用,以防止憑證IC卡被他人盜用。
若因憑證遺失而選擇廢止憑證,並重新申辦憑證者,請本人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不可委託代辦)及規費250元,親至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憑證廢止並重新申辦憑證。
八、申辦自然人憑證達5人以上者,本所提供到府服務:
中壢區之機關、學校暨團體,5人以上共同申辦自然人憑證者,得採集體送件、到府核發服務。服務專線:03-4521100分機221。
九、行動自然人憑證:
1.先到電腦登入「行動自然人憑證平台」,以自然人憑證實體IC卡註冊後,電腦即會顯示專屬QR code,再於行動裝置使用APP掃描QR code,APP將引導使用者以生物特徵進行認證,確認後完成驗證即註冊成功,透過行動自然人憑證APP,完成生物辨識後,就能快速登入網站,縮短原先冗長登入流程。「行動自然人憑證APP」除了將自然人憑證的簽章行動化外,並整合原有臺灣行動身分識別APP的身分識別功能,免除過往實體IC卡、讀卡機及桌機的限制。
2.為貼近民眾生活需求,簡化自然人憑證須先有晶片卡再註冊的限制,自113年12月2日起,只要本人先下載好行動自然人憑證APP,並攜帶支援生物辨識功能之行動裝置及國民身分證正本到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就可臨櫃申辦行動自然人憑證,申辦費新臺幣30元。若同時申辦實體IC卡與行動自然人憑證,併同收取申辦費新臺幣250元。
3.行動自然人憑證僅「停用」及「復用」可委託代辦:委託人及受委託人應先行填妥自然人憑證代辦事項委託書,由受委託人攜帶委託書及雙方之國民身分證正本至任一戶政事務所(不限戶籍所在地)之自然人憑證申辦櫃檯辦理。或自行登入「行動自然人憑證平台」操作。
4.單獨申辦之行動自然人憑證APP簽發效期為1年,於到期前60天可再展延1年。到期前60天開啟行動自然人憑證APP時,會有提示訊息告知,可進行身分辨識驗證後授權同意完成展延作業。比照實體IC卡最長使用年限為8年,每次到期前須展期,若過期未展期則憑證失效,須重新付費申請綁定;另使用實體IC卡綁定的行動自然人憑證,每年會判斷是否持有效IC卡,若持有效IC卡可繼續申請1次展期,直到IC卡到期後便無法展延。
●因生物特徵安全性考量,行動裝置的作業系統版本需達到Android 9 以上、iOS 15以上方可使用本系統。
●因本系統需使用到行動裝置上所設定的生物特徵,請先在行動裝置上設定好再使用本系統。每支行動裝置只能綁定一個行動自然人憑證,手機門號是否為本人並不影響申辦行動自然人憑證的資格,惟為保護個資,建議使用本人之手機及門號。
十、保管好自然人憑證,遠離詐騙風險:
1.無論係自然人憑證實體晶片卡或行動自然人憑證,均勿交付他人使用,務必謹慎保管,以避免後續發生個資外洩或遭到冒用,導致不必要之法律責任及個人財產損失。
2.依照我國電子簽章法規定,自然人憑證的數位簽章為電子簽章的一種,在法律上具有「推定」為本人親自簽名或蓋章的效力。
3.有詐騙集團誘導長者申辦自然人憑證或行動自然人憑證,再騙取其憑證及密碼,瞬間進行財產移轉或抵押借貸,造成重大之財產損失。若遇到有心人士勸誘申辦自然人憑證,並要求提供晶片卡、密碼或行動裝置以進行網路查詢,可能涉及詐騙行為,務必提高警覺。如遇可疑情形,請即刻撥打『165反詐騙專線』進行查詢與求證 。
如對「自然人憑證」有任何疑問或相關問題,可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80-117,「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設有專人為您服務解答;或撥打本所電話:03-4521100分機221,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