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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是否需要費用?

  • 發布單位:中壢區戶政事務所
  • 分  類:常見問答
  • 發布日期:104-11-09

1. 閱覽、抄錄機關檔案,每2 小時收取新臺幣20 元;不足2 小時,以2小時計算;閱覽抄錄國家檔案,免收費。
2. 複製影印B4 (含)尺寸以下每張2 元、A3 尺寸每張3 元。
3. 複製檔案,如另需提供郵寄服務者,其郵遞費以實支數額計算每次並加收處理費新臺幣5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