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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自治條例

  • 發布單位:中壢區戶政事務所
  • 分  類:門牌法令
  • 發布日期:106-12-28

◎「桃園市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自治條例」第二條、第三條及第十條業經本府於106年7月5日以府法制字第1060153514號令發布,並自106年7月7日生效。

◎「桃園市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自治條例」第四條之一業經本府106年12月21日以府法濟字第1060307789號令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