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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政事務所「首次申請護照親辦一處收件全程服務」 自2/20起配合延長領照天數為14個工作天
發布單位:
中壢區戶政事務所
發布日期:
112-02-18
截止日期:
112-12-31
提供單位:
中壢區戶政事務所
詳細內容:
因應近期護照收件量急遽增加,外交部自112年2月20日(一)起,公告延長申辦護照天數,戶政事務所「首次申請護照親辦一處收件全程服務」配合延長領護照天數為14個工作天。首次申請護照的民眾,可直接到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人別確認並同時委託該戶所代辦護照,民眾可在繳完費的14個工作天後,持繳款單至原申辦戶所領取護照,或選擇自付快遞費用由外交部將護照郵寄至指定地址,寄達時自付郵資後領取護照。
※以下對象不適用,請直接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外交部中、南、東部及雲嘉南任一辦事處申辦。
1.在臺無戶籍。
2.具僑居身分。
3.法定代理人為在臺無戶籍國民、外國或無國籍 人士、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澳門居民。
4.急需使用護照。
5.曾領有中華民國護照(含曾請領過未登載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之護照)者。
※以下對象不適用,請直接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外交部中、南、東部及雲嘉南任一辦事處申辦。
1.在臺無戶籍。
2.具僑居身分。
3.法定代理人為在臺無戶籍國民、外國或無國籍 人士、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澳門居民。
4.急需使用護照。
5.曾領有中華民國護照(含曾請領過未登載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之護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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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112-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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