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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須注意那些事項?

  • 發布單位:中壢區戶政事務所
  • 分  類:常見問答
  • 發布日期:104-11-09

申請人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應保持檔案資料之完整,並不得有下列各款行為:
1. 添註、塗改、更換、抽取、圈點或污損檔案。
2. 拆散已裝訂完成之檔案。
3. 以其他方法破壞檔案或變更檔案內容。
4. 未經許可擅自持卷宗資料之一部分或全部帶離閱覽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