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宣導
普發現金領取期限至今年10/31止,10/1至12/31間在國內出生之國民領取期限至113年1月31日
發布單位:
中壢區戶政事務所
發布日期:
112-10-16
截止日期:
113-01-31
詳細內容:
一、普發現金領取期限至今年10月31日止,惟仍有部分民眾尚未領取,財政部國庫署呼籲符合領取資格之民眾儘速選擇適合的方式領取。
二、新生兒如何領取普發現金?
(一)112年9月30日(含當日)以前出生之新生兒:
領取期限至112年10月31日。請儘速辦理出生登記及申領健保卡,並於112年10月31日以前,由父母或監護人其中一人代為領取,可透過登記入帳、ATM領現或郵局領現,選擇最適合之方式領取。
(二)11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在國內出生之新生兒,領取期限至113年1月31日:
領取資格為在國內出生並領有出生證明之國民,且其生母或生父於112年10月31日前,符合全民共享經濟成果普發現金辦法第3條第1項各款資格之一者,配合出生通報時程,建議於新生兒出生10日後,備妥相關證明文件正本,至郵局臨櫃領取,領取期限至113年1月31日。生母未符合領取資格,請先辦妥出生登記後,撥打1988客服專線,經確認生父符合領取資格,再由1988客服專線通知領取。
三、於112年10月30日及 10月31日始符合全民共享經濟成果普發現金辦法第3條第1 項規定「於國內現有戶籍之國民」(如恢復戶籍、初設戶 籍等)者,亦具有普發現金領取資格,請以「登記入帳」、「ATM領現」或「郵局領現」方式領取。倘以前述3種領取方式領取失敗,應於112年10月31日23 時59分59秒前,撥打1988客服專線(含語音留言)申請或透過普發現金宣導網站(pro.6000.gov.tw)線上文字客服 申請,如未在期限內透過1988客服專線(含語音留言)或普發現金宣導網站線上文字客服申請,逾期無法受理。
四、倘有相關問題,請撥打1988 客服專線洽詢。
五、政府不會發簡訊或電子郵件通知領錢或登錄,也不會電話要求到ATM或網路銀行操作轉帳,請民眾務必提高警覺,千萬不要上當,以免個資被竊或遭詐騙。如遇可疑網站或訊息,立即撥打165反詐騙專線,全民共同防堵詐騙事件。
二、新生兒如何領取普發現金?
(一)112年9月30日(含當日)以前出生之新生兒:
領取期限至112年10月31日。請儘速辦理出生登記及申領健保卡,並於112年10月31日以前,由父母或監護人其中一人代為領取,可透過登記入帳、ATM領現或郵局領現,選擇最適合之方式領取。
(二)11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在國內出生之新生兒,領取期限至113年1月31日:
領取資格為在國內出生並領有出生證明之國民,且其生母或生父於112年10月31日前,符合全民共享經濟成果普發現金辦法第3條第1項各款資格之一者,配合出生通報時程,建議於新生兒出生10日後,備妥相關證明文件正本,至郵局臨櫃領取,領取期限至113年1月31日。生母未符合領取資格,請先辦妥出生登記後,撥打1988客服專線,經確認生父符合領取資格,再由1988客服專線通知領取。
三、於112年10月30日及 10月31日始符合全民共享經濟成果普發現金辦法第3條第1 項規定「於國內現有戶籍之國民」(如恢復戶籍、初設戶 籍等)者,亦具有普發現金領取資格,請以「登記入帳」、「ATM領現」或「郵局領現」方式領取。倘以前述3種領取方式領取失敗,應於112年10月31日23 時59分59秒前,撥打1988客服專線(含語音留言)申請或透過普發現金宣導網站(pro.6000.gov.tw)線上文字客服 申請,如未在期限內透過1988客服專線(含語音留言)或普發現金宣導網站線上文字客服申請,逾期無法受理。
四、倘有相關問題,請撥打1988 客服專線洽詢。
五、政府不會發簡訊或電子郵件通知領錢或登錄,也不會電話要求到ATM或網路銀行操作轉帳,請民眾務必提高警覺,千萬不要上當,以免個資被竊或遭詐騙。如遇可疑網站或訊息,立即撥打165反詐騙專線,全民共同防堵詐騙事件。
相關連結: |
|
相關圖片:
最後更新日期:112-10-18
瀏覽人次:85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