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身分證掛失及撤銷掛失申請
目前有二種申請方式:
(一)請本人親自撥打電話至內政服務熱線「1996」辦理掛失(非上班時間暫不提供辦理撤銷掛失),人在國外請撥打國際電話886-2-81958151,相關注意事項請參閱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之「國民身分證電話掛失辦理方式」頁面;另外,本人亦可於上班時間親向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或本人以電話向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本所電話(03)4521100。
(二)請本人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之『國民身分證掛失暨撤銷掛失申請作業』以自然人憑證申辦,有關自然人憑證之申請其相關資訊,請參閱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網站。
(三)自106年7月3日起,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增設網路免用自然人憑證掛失或撤銷掛失國民身分證服務;有使用需求者,請本人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之『國民身分證掛失暨撤銷掛失申請作業(免自然人憑證)』,輸入個人資料,即可掛失(撤銷掛失)國民身分證。
※提醒您,為確保個人權益,遺失國民身分證之民眾務必儘速親自向戶政事務所申請補發。
資料來源:內政部戶政司
最後更新日期:110-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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