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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失物招領公告

  • 發布單位:中壢區戶政事務所

在本所管轄範圍內拾得遺失物一批:保溫杯、文件、衣服、相片、項鍊、鑰匙、帽子、眼鏡、印章、手機...等。

如欲認領請於公告後六個月內洽本所服務台,逾期將依廢棄物清理,謝謝您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