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對象:一般民眾。
二、電子戶籍謄本種類:
(1)現戶全戶電子戶籍謄本: 指戶內全部人口之戶籍謄本。
(2)現戶部分電子戶籍謄本: 指戶內部分人口之戶籍謄本。
(86年10月戶政電腦化後迄今)
三、申請方式:
(1)備妥電腦、自然人憑證及讀卡機或行動自然人憑證。
(2)進入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https://www.ris.gov.tw)
(3)點選網路申辦服務。
(4)點選戶籍謄本。
(5)點選電子戶籍謄本申辦作業。
(6)選擇現戶全戶或現戶部分。
四、於顯示申辦成功後:可選擇「下載簽章檔案」或「瀏覽明文資料」。皆可由驗證者於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電子戶籍謄本驗證作業)驗證其真偽及其內容。
(1)電子戶籍謄本供查驗時間為產製日起3個月。
(2)寄居人口僅得請領本人之戶籍謄本,請至現戶部分電子戶籍謄本申辦作業申請。
(3)僅得請領申請人之全戶戶籍謄本或同一戶內之部分人口電子戶籍謄本,如非設籍同戶,則須持國民身分證正本逕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
五、優點:
(1)24小時服務不間斷。
(2)不用繳交規費,不僅省錢、省時又省力。
(3)網路代替馬路。
(4)輕鬆享受E化服務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