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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失物招領公告

  • 發布單位:中壢區戶政事務所
  • 發布日期:115-01-12
  • 截止日期:115-07-12

在本所管轄範圍內拾得遺失物一批:袋子、證件、卡片、相片、保溫杯、印章...等。

如欲認領請於公告後六個月內洽本所服務台,逾期將依廢棄物清理,謝謝您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