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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牌證明申請須知

  • 發布單位:中壢區戶政事務所
  • 分  類:申請須知、作業流程
  • 發布日期:113-01-05

一、【處理期限】:隨到隨辦

二、【申請人】:
1.房屋所有權人
2.管理人
3.現住人
三、【應備證件及注意事項】:
1.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
2.房屋所有權狀或繳納房屋稅憑證(最近一期之房屋稅單)或房屋使用執照。
3.受託辦理門牌證明,另應附繳委託書、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印章。
4.以利害關係人身分申請,應繳驗利害關係證明文件正本。
5.現住人被通報空戶者,不得申請。
6.門牌證明書規費每份新台幣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