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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菸酒宣導

  • 發布單位:中壢區戶政事務所
  • 分  類:市政宣導
  • 發布日期:113-04-25
  • 截止日期:113-12-31

一、反詐騙步驟:一聽、二掛、三查。

二、機場或免稅商店購買之菸酒僅限於自用或餽贈,不得販賣。

三、檢舉非法私劣菸酒,每案最高獎金新臺幣600萬元,菸酒檢舉專線: 『0800-867890、(03)3327307』。

四、酒之販賣或轉讓,不得以自動販賣機、郵購、電子購物或其他無法辨識購買者或受讓者年齡等方式為之。

五、網路禁止販賣酒品,請勿利用網路平台(如臉書、蝦皮、露天、LINE、旋轉、雅虎拍賣等)販賣酒品,違者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六、自製酒品供自用以100公升為限(成品+半成品)且不得有營業行為。

七、選購財政部優質酒類認證標誌「W」酒品,才能買得安心、喝了放心。

八、「找代駕 保平安」、「安全誠無價 酒後找代駕」、「酒後找代駕平安送到家」。

九、維護自身健康,請勿購買來路不明或價格顯不合理之非法菸酒品。

十、酒類廣告或促銷應明顯標示「禁止酒駕」,並應標示「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或其他警語,標示警語時應至少以版面百分之十連續獨立 之面積刊登,且字體面積不得小於警語背景面積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