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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 令:訂定「桃園市印鑑及門牌規費收費標準」

  • 發布單位:中壢區戶政事務所
  • 資料提供單位:民政局

桃園市政府於105年8月1日以府法制字第1050188280號令發布,並自105年8月3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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